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6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课题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与对象
2026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包括一般项目、校企联合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2025级在读博士生(含科研经费博士)、硕士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优先支持研究生申报校企联合科研创新项目。鼓励学院(部)依托服务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行业企业,积极支持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攻关并提出具体研究项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要主动对接合作单位设立科研创新项目,鼓励进入培养基地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申报项目,鼓励省级、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优质创新实践基地对项目给予配套支持。相关立项或配套情况将成为基地验收或立项推荐的重要条件。
支持研究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鼓励研究生结合学科专业提出创业实践方案、创业教育方案或将创业实践成果转化为项目成果。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原则上从校级项目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1.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四、申报限额与资助经费
根据预算安排,结合各学院(部)2025级研究生在校生数、2026年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情况等计算各学院(部)申报限额,具体见附件1。超出申报限额的项目,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可申报校级自筹项目(含基地资助项目)。鼓励学院(部)自筹或配套项目经费,校级自筹项目从学院(部)“双一流”建设经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经费、导师科研经费等合规经费资助。科研经费博士项目从导师支付的培养成本费资助。
仅立项为校级创新项目的资助标准为0.5万元/项(科研经费博士项目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推荐并被立项为省级创新项目的资助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省、校级项目不重复资助。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确因项目需要支出的相关经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费用。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于5月8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提交。项目指导老师在系统审查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完成系统审核(导师指导意见仅需线上填写)。校企联合项目还须征得行业企业单位同意。
导师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从系统下载导出《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如有附件材料,连同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学院(部)(纸质版应与系统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2.学院(部)初评推荐。2026年5月11日前,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评,根据申报限额,择优评选出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式一份),排序推荐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式三份),将《2026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推荐省级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审核和评审。研究生院对学院(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黄利娜,王澜 联系电话:0731-58298328
地 址:研究生院大楼A305 邮 箱:zyxwk@xtu.edu.cn
附件:1.2026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2.2026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