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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培养工作推进会要求,提升研究生教育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助力全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229号),我校将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应优先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

3.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原则上应是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

4.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须经湖南省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申报基地应是在建校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基地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与“三个高地”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6.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7.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8.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9.每个基地须有基本的运行经费保障,以支持基地师生的交通费及入住学生的生活补贴和人身保险等。建设期内,每个立项建设基地补助经费6万元。经费投入渠道应多元化,鼓励建设学院(部)、合作单位进行配套支持。补助经费可以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校企联合项目等形式。

二、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8个,其中产教融合基地不少于4个。

各学院(部)应对照立项建设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

三、做好存量项目清理

根据通知要求,将对2006-2023年立项的67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存量项目清理。各学院(部)要对照省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条件,进一步加强现有省级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在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对运行不规范的基地要进行整改,对确实为“空壳”的基地要撤销,并将清理情况(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拟续建基地项目重新发文公布,并适时组织人员对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其中至少有两份为盖章原件);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一式一份);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4)《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

2.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部)于2026112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研究生院将组织对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人:黄利娜,王澜

联系电话:0731-58298328 电子邮箱:zyxwk@xtu.edu.cn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229号)

2.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4.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清理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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