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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湘潭大学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5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2年湘潭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管理办法》,现启动湘潭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申报者应为取得湘潭大学正式学籍的当年毕业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并且符合《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管理办法》(附件一)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名额计算及分配

1.本届校长奖特等奖名额为2022年硕士毕业生人数的1%、博士毕业生人数的3%;优秀奖名额为2022年硕士毕业生人数的3%、博士毕业生人数的10%。

2.硕士生校长奖名额(含硕士生特等奖、优秀奖名额)全部分配到各学院,博士生特等奖、优秀奖名额和硕士生特等奖名额由学校集中评选确定。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1.硕士生校长奖申报由导师推荐,硕士生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和《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各学院按照分配的硕士生校长奖名额组织评选确定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名单,填写《第二十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硕士生特等奖由各学院从硕士生优秀奖名单中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文件要求硕士生特等奖比例,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参评。具体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长奖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配指标可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分配指标的总数,同时需提前报备研究生院)

2.博士生特等奖、优秀奖由导师推荐,博士生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和《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参评。

3.各学院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管理办法》,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推荐、评选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果须公示三个工作日。各学院在报送名单时须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顺序。

4.博士生特等奖、优秀奖,硕士生特等奖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

5.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科研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是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湘潭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成果,获得政府机构、学校、广泛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学术奖项等)。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附件三)(一份);《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四)(博士生特等奖、博士生优秀奖、硕士生特等奖一式十四份,硕士生优秀奖一式一份);《第二十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五)(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2、各学院初步审核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务必于422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研究生大楼A303),报送材料电子版以“××院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jyb@xt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292690。

研究生院

2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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