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秋学期开学阶段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保障新学期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学院在相应时间内做好以下工作:
1、报到注册。本学期研究生系统学生注册时间为8月27日-9月1日,各学院应通知、督促和检查学生的注册和缴费情况,因欠费不能按时注册的研究生须督促其及时缴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及时缴费的办理缓交手续后办理注册。
2、确定导师并提交个人培养计划。2024级新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应及时做好新生师生互选和个人培养计划提交的工作安排,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督促任课教师完成上学期课程成绩提交。任课教师在9月10日前完成上个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与提交。
4、《第一外国语》免修申请。2024级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免修免考申请。研究生秘书于2024年9月6日前提交学院审核盖章后的“湘潭大学2024级非英语专业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统计表”(附件一)及相关免修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学院应提醒免修免考申请学生提供证明必须真实有效、以入学英语成绩申请免修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英语免修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仅在每学年秋学期进行,过期不再受理。
5、2024-2025秋学期课程排课。学院应于8月30日前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学期研究生的课程排课,并提交纸质版《湘潭大学2024-2025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汇总表》(附件二)。9月2日正式上课,2024级公共课于9月9日(即第三周)开始正式上课(附件三)。根据最新校历,本学期第一周从2024年8月27日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2日,共计20周。
6.2024-2025秋学期考试安排。为确保各科目考试有序进行,下学期将集中安排两个阶段进行研究生课程考试,学院可根据各课程排课情况分别对应考试阶段进行排考(第一阶段:11-12周、第二阶段:19-20周)。需在第一阶段安排考试的课程,请于考前一周报备培养办。
7、办理课程重、缓修。请通知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本学期需重(缓)修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填写《湘潭大学课程缓考(修)申请表》(附件四),各学院汇总审核后于8月30日前交培养办,并要求相关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界面-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8、受理学籍异动。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转导师、复学等学籍异动(学院要提醒已办理休学,休学期已到的同学及时办理复学手续),逾期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