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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浏览量:

关于2025-2026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5-2026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周安排

时间:20260622日-2026年712

考场时段:

上午:8:00-10:00(1-2节)、10:10-12:10(3-4节)

下午:14:30-16:30(5-6节)、16:40-18:40(7-8节)

夜间一般不予排考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1.研究生公共外语《第一外国语》考试安排

口语考试:第17教学周,随堂考试;

闭卷考试:第18教学周,2026年07月03日15:00—17:00,地点为研究生院大楼、考场/座位号见(附件1)。

2.《数理统计》考试安排

闭卷考试:第17教学周,2026年062214:30—16:30,地点为研究生院第三阶梯教室、考场/座位号见(附件2)。

三、研究生专业课程考核安排

各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考核要求完成本学期研究生专业考试安排,并于20260617日前报送《湘潭大学2025-2026春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汇总表》(附件3);及时通知各任课教师与教学团队,做好试卷命题工作,提前一周将学位点和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的考试试卷(含A、B卷)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制卷;考试期间,严格落实考试安排、处置缓考申请、精准传达考试通知至师生及监考人员,同时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开展考试巡查工作。

四、考试纪律

考生须按考试安排按时应考,遵守纪律并服从监考老师管理,违反考试规定者,将依据《湘潭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附件4)严肃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应考的,须办理缓考申请(附件5),缓考申请一般须在考试前5个工作日提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提交的,应及时向教务老师报备,并在考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缓考申请,无故缺席考试将按缺考处理。

五、考场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前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清理考场,严格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置,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教材、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纸条等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监考老师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项,如实、规范登记考场情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教务老师;

3.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分发及回收试卷,按学号顺序将试卷整理好,严防丢失,并如实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考场登记表》(附件6)。

六、成绩报送

各学院(部)应督促任课教师于2026年73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5-2026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同时做好研究生专业课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将组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对考试组织规范性及考务资料开展专项巡查。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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