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发布〈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26〕8 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实践导向,进一步优化培养体系、提升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现就2026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2026 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二、修订核心要求
(一)规范学分设置
对标国家最新指导意见,工程类硕士培养方案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1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确保培养体系完整、结构合理。
(二)优化必修环节
1.原“学术活动”环节调整为“学术与技术交流”环节聚焦工程技术前沿交流、行业研讨等内容,强化工程素养培育,学分由“2学分”调整为“1学分”。
2.明确专业实践时长不少于 6 个月,计 6 学分,突出工程应用能力训练,推动校企协同实践落地。
3.将“学术规范与诚信教育”环节全面融入《科研(技)论文写作》课程,强化学术诚信意识,筑牢科研底线。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结合学科特色、行业需求及人才培养优势,严格按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请于2026年6月14日前,将修订完善并经审定的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完成系统录入。
2.本次修订是在2025版培养方案基础上对标国家最新要求的针对性微调和优化,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仍须提交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意见,确保方案合规、可行。
3.培养方案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正式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同步提交至pyk@xtu.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切实提升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