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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信息核对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1 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工作要求

学(部)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学院(部)应制定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审查不严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到录取信息互通共享,做好复核、复测相关工作,把握好相关政策,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二)工作安排

1.9月10日前,各学院(部)制定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2.9月18日前,各学院(部)初步完成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工作,并将202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格(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报到与注册入学资格复查学生数据导出)、报告(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图像信息采集与核验是入学资格复查和学信网人像比对的重要环节,为全面保障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人相比对等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本次图像采集由学校统一安排新华社进行,现就工作安排如下:

1采集安排

时间:99日上午8:3017:30,地点:研究生院学术报告厅(附院系分段安排表)

2新生在拍摄当日须携带身份证,以院系为单位按时统一前往采集地点完成图像采集。在采集现场须有序排队,听从采集单位工作人员的引导。

3采集要求:学生拍照时须遵循以下要求(如照片不符合要求,须重新拍照):

①照片要真实表达学生本人相貌,拍照时学生不得化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处理。

②人物坐姿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双手自然垂下,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当佩戴眼镜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但不得戴有色眼镜和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不能有反光。

④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

⑤衣着:衣着颜色应与背景色(蓝色)区分明显,不能衣着臃肿,不能穿无袖、吊带、高领或低胸衫,避免字母、条纹等复杂图案。

4)新生的入学照片须与本人的录取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证比对。对人像/证比对不通过的学生,学校将组织再次核验;经多次比对仍不通过的,入学资格复查不予通过,不予注册学籍。请务必按时参加图像采集。本次集中采集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学生个人无需另行缴纳。

二、研究生学籍电子信息核对与注册

9月7日前,所有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核对。

9月10日前,各学院(部)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学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情况(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填写《2026-2027学年研究生注册核对情况登记表》(附件2)、《学籍电子信息修改信息汇总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处理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审核—数据导出)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为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请2026级研究生新生于2026102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自己的学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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