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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3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就做好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领导与组织保障。各学院(部)主要领导牵头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执行。

2、做好学业预警告告知记录。学院(部)根据学校整理的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单独发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2025228日之前将学业情况告知学生本人。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院(部)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告知(公告期不少于7)

3、通知导师协助并加强学业督促。学院(部)在学业预警告知工作中,应同步通知学业预警学生导师,必要时可由导师协助工作。同时导师、学院(部)应当跟踪学业预警研究生的学业情况,督促其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4、其他。学院(部)应结合学业预警工作情况,强化“立德树人”理念,同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必要时开展专题教育等活动。

各学院(部)将学业预警告知情况汇总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后于202537日之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吴鹏(0731-58292050


研究生院

20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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