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程的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学校领导指示,我院制定了《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讨论并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因招生工作评分细则部分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讨论并下文(湘大学发〔2017〕5号文),请重点对除第1页外的内容,即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部分的内容进行讨论),9月22日前将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吴鹏(电话5829205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