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01 浏览量:
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校评审专家组初审,拟定以下8项为湘潭大学申报2017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2月3日下午17:30点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实名反映,并要求提供详细准确的佐证材料。
研究生院
上一条:关于做好湖南省及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与实践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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