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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大学2015年下学期研究生学位课程统考阶段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1 浏览量:

关于湘潭大学2015年下学期研究生学位课程

统考阶段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2015-2016年秋学期全校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于2015年1月11日进入统考阶段,现将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拒绝出示证件、未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2.参加考试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就坐。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3.请监考老师至少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好每堂学位课考试。

请大家严格遵守《湘潭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违纪处分行为,将予以违纪处分。

具体考试安排表见:

附件1:2015年下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统考阶段)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2:2015级博士与自然科学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安排表.doc

附件3:2015年下学期《数值分析》考试安排表 .xls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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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58292051(招生办),0731-5829205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