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于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助学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金桂”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名额8人;金额6000元/人。
每个学院推荐指标为1人。
三、评选条件
1.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学生。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所有课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无学术不端行为。
4.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1月14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签署意见和盖章的《2025年研究生“金桂”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5年研究生“金桂”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yb@ xtu.edu.cn。
2.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初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评审结束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五、发放方式
1.助学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建行直接发放到研究生的校园卡内。
2.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