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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5年第二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5 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强化研究生学术创新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搭建高水平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组织开展湘潭大学2025第二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研究生创新论坛

1.主要内容。创新论坛包括科教融汇论坛(主要面向学术学位)产教融合论坛(主要面向专业学位)以及学科交叉论坛(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举办形式包括主办或与其他单位联合承办。承办单位自拟主题,可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行业产业领域专家作学术报告邀请全国优秀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导师介绍经验组织研究生开展专题报告、学术研讨、论文交流、成果展览等学术活动。参加论坛的研究生一般应提交符合论坛主题要求的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作品

2.主要对象。面向省内外在学研究生(含已经获研究生录取或推免资格)。原则上参人数30-50人,其中外校学生数量应达到半数联合承办的原则上本校研究生不少于20人

3.组织实施。创新论坛应采取线下模式。组织评选创新论坛优秀作品,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

4.项目资助。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拟资助3-5万元/项具体根据申报及执行情况确定资助与拨款金额。

(二)研究生教育主题会议(论坛/沙龙)

1.主要内容。围绕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目标,着力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影响力,聚焦研究生培养创新中的突出问题,举办或承办有影响力的教育主题会议;或围绕开展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举措,举办研究生教学成果应用研讨会议。鼓励支持邀请全国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专家参会。优先支持承办全国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相关会议以及培育、支撑学位点建设的其他重要会议。

2.申报要求。本项目原则上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或学位点负责人申报。

3.项目资助。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拟资助3-5万元/项,具体根据申报及执行情况确定资助与拨款金额

(三)研究生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

1.主要内容。本项目旨在充分尊重学科专业差异性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学院办学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引领研究生培养改革创新,提高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影响力。

申报项目系各学院自主创设的研究生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包括已经较为成熟的品牌项目和经过充分论证准备启动的品牌项目,“研究生专业实践+”为核心内容,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学术会议、主题工作坊、主题讲座、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示展览等。项目应当在研究生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的针对性,组织保障有力的稳定性,师生深度参与的积极性,教学改革成果孵化的支撑性,内容与形式务实创新的引领性。现有校级、省级等已有项目不再申报。

2.申报要求。本项目由各学院相关品牌项目牵头人申报。除创新成果展示展览外,其他形式的品牌活动原则上应为线下系列活动。项目须有明确的主题或品牌名称、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等。鼓励典型成果产出与转化推广。

3.项目资助。根据申报情况具体确定立项数量。拟资助3-5万元/项,具体根据申报及执行情况确定资助与拨款金额。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论证并对项目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项目启动后,应立即开始部署实施积极宣传活动成效

2.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学院工作。重要事项应先行或及时向学院请示报告。项目负责人系项目第一责任人。未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立项后如有政策问题与研究生院沟通咨询,原则上仅限学院相关领导、项目负责人。

3.鼓励学院利用合规资金配套经费或申请自筹项目。

4.创新论坛统一命名为2025年湘潭大学×××(主题)研究生创新论坛特色品牌项目统一标注“2025年湘潭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

5.所有立项项目统一标识主办单位为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湘潭大学×××学院。如有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共建单位)、行业产业单位部门或其他科教平台机构参与举办活动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列为“承办”或“协办”单位

6.所有立项项目的方案、通知、宣传报道均应在合适位置标识项目命名及举办单位信息,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7.所申报项目均应于2025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完成,承办单位应在3日内发布总结性新闻报道,30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材料,主要包括:活动实施情况总结、经费开支情况、获奖论文名单及学术报告集、活动图片与相关资料等。

9.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相关的宣传资料、差旅食宿、专家授课、作品评审与奖励会议事项,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执行要求。

10.各立项项目(含第一批立项项目)应重视经费使用进度安排,在项目结束三周内完成经费报销事宜。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组织管理及经费使用不规范的单位,视情况给予停拨或收回项目经费、限制后续项目申报等处理。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广泛动员相关学科专业并统筹研究申报意向,论证后填报相关材料

2.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同意后,9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立项评审。研究生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0731-58298328

 zyxwk@xtu.edu.cn

 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A305

 

附件:1.项目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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