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级、2025级、2026级研究生适用文件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5〕5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在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生除外),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文件做好2024级、2025级、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2023级博士研究生适用文件(硕博连读 2+4)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2〕6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在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生除外),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文件做好2023级学制年限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三、2022级博士研究生适用文件(直博生)
根据《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15〕3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在学校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除外)。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文件做好2022级学制年限内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四、审核与报送的截止时间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准确无误地完成此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与报送。在校生数据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学院仔细核查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学籍异动、违纪处理、档案是否在校、是否欠缴学费等情况,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确保单位学业奖学金指标不超标,等级异动有说明。要严格按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见附件1)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须将数据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从系统中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学院须于10月16日前,将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和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名单公示情况及评审结果等)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大楼A303室,联系电话:58292690)。
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完成评定后,各学院须组织学生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