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博士生导师:我校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2.博士生:2024-2025学年在我校具有学籍记录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采集内容、方式和要求
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共有7张表格(附件1),采集方式为Excel模板填报。
博士生导师信息分为已采集与新增两类:一类为2024年已采集的博导信息,其数据以补充修改为主[学位办将2024年上报的基础数据发送至各学院(部)];另一类为新增博导信息,需要填报所有完整数据。
请各学院(部)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和填报工作,务必按照“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规范填报,并于10月20日前将7张表格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与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学位授权点评估直接相关,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保证数据的翔实。
联系人:邝宇轩
联系电话:0731-58292840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
2.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