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湘潭大学第四届优秀导师及导师团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研究生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导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湘大研发〔2018〕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优秀导师及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在岗导师团队及在聘研究生行业导师,具体条件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湘大研发〔2018〕8号)。
二、评选指标及要求
(一)评选指标
评选湘潭大学第四届“优秀研究生导师”8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5-10人)6个,“优秀研究生行业导师”2人。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部)评选推荐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各类型不超过2个,优秀行业导师不超过1个,且分类排序推荐。
2.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3.申报参评优秀导师、优秀行业导师者,不得同时作为负责人申报参评优秀导师团队;作为负责人申报参评优秀导师团队者,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导师、优秀行业导师。
4.近5年获评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或优秀导师团队的负责人(即湘潭大学第二届和第三届)不得参加本次同类型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自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行业导师自行申报,填报相应《推荐表》(附件2-4)。
(二)学院推荐
学院(部)组织评选推荐,填写《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推选工作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申报者要据实填报有关内容,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导师团队系临时拼凑,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评上的撤销荣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围绕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确保推选质量。
各学院(部)于12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提交材料有:《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孙瑜 王圣洁 邝宇轩;
联系电话:58292840;
电子邮箱:xwb@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