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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量:

各工程硕士培养学院:

现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请各工程硕士培养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工程领域的调整工作。同时,请关注调整工作的舆情,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请各工程硕士培养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的申请材料于9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xwb@xtu.edu.cn)。

 

研究生院

2018920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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