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15年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即将启动,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4级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鼓励研究生结合本人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七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
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签署意见。经学院(系)组织专家初审,学院(系)研究生教于务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材料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人项目申请书及《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2015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于2015年4月底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按照申报要求于2015年5月10日前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四、管理办法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联系电话:0731-58292050,电子邮箱:pyk@xtu.edu.cn。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