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政策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教材应与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匹配支撑。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2.申报教材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教材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学术学位研究生教材重点体现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新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重点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反应本专业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关键应用,突出案例分析与设计,鼓励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联合行业产业共同编写精品教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组建团队集体编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一支较为稳定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一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部出版教材。
3.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领域教材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
各学院教师(教学团队)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至所在学院汇总审核:
1.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5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编写大纲;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
(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5份) :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修订说明;
(3)修订大纲;
(4)原教材(2本即可);
(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即可)。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学院党委对申报材料、编写人员的政治导向、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查把关,于2022年12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A305室),电子版发送至pyk@xtu.edu.cn。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资助
项目经费资助分为校级资助和校级自筹。校级资助项目由学校直接提供经费支持,计划立项不超过7本,每本教材资助8万元左右,;校级自筹项目从学院、个人等合规经费资助。最终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学校评审和立项公示为准。立项教材经费拨付后,项目负责人凭教材出版发票、合同及书稿报销。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二)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
校级资助项目建设期最长2年。立项1年后学校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较慢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学校有权终止项目并收回资助经费。
校级资助项目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并需在出版教材封面或适当位置标注“湘潭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拟合作出版单位应首选国内高水平出版社。申请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结项验收:出版后的教材2套(或样书及出版合同1套);从出版当年起,未来三年的年度使用计划,包括拟使用本教材的院校和专业、拟使用本教材的课程和预计学生数等。
校级资助项目建设期满,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取消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教材项目。
校级立项自筹项目的管理原则上由学院负责。学院应在验收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出版后的教材2套(或样书及出版合同1套)。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分类培养、体现特色的原则,在统筹分析、广泛研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好本次研究生精品教材的申报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