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出版2015年湘潭大学研究生教材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激励教师出精品教材,促进研究生教材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资助出版研究生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自由申请、科学公正、择优支持。
(二)注重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优先资助列入国家、省部级规划的研究生教材。
(三)已获学校经费资助的研究生教材不予重复资助。
二、资助范围
(一)申请者为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且为教材的第一作者。
(二)研究生教材应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的教材,优先资助通用性强、能够跨二级学科或更大覆盖面的学位课教材,以及体现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课程的教材。
(三)重点资助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社会评价较高、拟修订再版的研究生教材;或已使用多年、教学效果显著、拟改编为研究生教材正式出版的讲义。
(四)适当支持有广泛需要的外国优秀研究生教材的中译本的出版。
三、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资助研究生教材出版不超过10本;每本资助额度2~3万元。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采取集中申报方式,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请出版资助的教师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8份(见附件),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院系。相关材料为以下之一:
1)教材的目录、大纲、样章等材料。
2)中译本需提供外文原版教材的扉页、版权页、前言、目录和授权书的复印件,或完整译文稿。
(二)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电子邮箱:pyk@xtu.edu.cn。
(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图书和资助额度。
(四)研究生院审批,予以立项。
(五)获得资助的教师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计划书和经费支出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经费管理
(一)教材的资助经费凭出版社开具的发票和出版合同予以报销。
(二)获得资助的教材,必须在扉页中明确标明“湘潭大学研究生教材资助项目”。
(三)资助的教材必须在立项之日起2年内出版,到规定时间不能完成的,本次资助作废。
(四)教材出版后入选“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或获得全国优秀教材奖的,予以额外奖励。
(五)所资助的教材在湘潭大学出版社出版。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 电话:58292050
地 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楼A-315)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