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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226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深化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通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立项建设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 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政府实务部门等,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经湖南省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 科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4.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5. 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6. 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7. 基地须设在共建单位,不得设在高校;

8.共建单位不得是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

三、申报限额

各学院对照立项建设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择优遴选推荐,鼓励与“三高四新”战略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其中我校科教融合基地限额申报3项,产教融合基地限额申报5项。

四、工作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

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一式一份);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我校20202021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另附)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包括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调度。

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地管理,省教育厅将对已立项的培养基地进行清理排查,排查对象为2006-2019年以来立项的基地(名单另附),对凡是已无实体基地、3年及以上与共建单位无实质性合作或共建单位已自然消亡、高校及共建单位均无人员资金投入等情况的均应予以清理撤销,如共建单位发生变化的须进行说明。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地常态化监管,指导督促基地加强条件建设,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着力发挥基地科教、产教融合育人效果。

基地清理排查材料(一式一份)须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未扎实组织开展排查工作或材料不齐的学院,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4.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10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上基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黄利娜,  联系电话:0731-58298328

电子邮箱:pyk@xtu.edu.cn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2269号)

     2.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4.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梳理排查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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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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