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1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但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在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推荐时应严格控制名额。已参加过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二、评价指标
评选7篇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24篇为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5篇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暂定)。省级和校级不重复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名额分配,由各学院自行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参加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但未获得奖励的,认定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各学院根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附件1)自评出推荐论文。但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其作者必须达到相应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成果被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自然科学类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提供收录证明,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2、学校将自评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30天,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名单报省学位办。
3、省教育厅确定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日程安排
1、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按要求将评审材料和《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6)交至校学位办;
2、10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3、10月30日,校学位办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至省学位办。
五、材料报送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详见附件4)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至 xwb@xtu.edu.cn。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数据库(dbf格式)。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份。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一式一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汇总表和学位论文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至xwb@xtu.edu.cn。
六、其他事项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5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9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及推荐汇总表数据库标准
5.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6.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