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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春学期末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2:00

浏览次数:    作者:    编辑:沈景超

关于做好2023-2024春学期末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秋学期研究生开学阶段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成绩录入。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于年721日前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3-2024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同时做好研究生专业课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提交2024-2025秋学期开课计划。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于75日前将《2024-2025秋学期开课计划》(附件1) 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2024级非英语专业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申请。学院于75日前提交审核盖章后的“湘潭大学2024级非英语专业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统计表》”(附件2)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醒学生于96日前提交真实有效的免修证明材料,学院审查后将材料纸质版一并交培养办,以入学英语成绩申请免修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审核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英语免修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仅在每学年秋学期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4.2024-2025秋学期课程排课。下学期正式上课起始日期为92日(即校历第二周),排课端口开放时间为78日—2024830日。(826日前“专业课排课”端口需切换学期2024-2025秋学期)。学院应于830日前依据《2024-2025秋学期公共课程表》(详情见附件3)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学期研究生的课程排课,并提交纸质版《湘潭大学2024-2025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2024-2025秋学期考试安排。为确保各科目考试有序进行,下学期将集中安排两个阶段进行研究生课程考试,学院可根据各课程排课情况分别对应考试阶段进行排考(第一阶段:11-12周、第二阶段:19-20周)。需在第一阶段安排考试的课程,请于考前一周报备培养办。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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