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湘潭大学研究生“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配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践行平安校园,争做文明标兵,本着“优化研究生宿舍小环境,营造文明礼貌大氛围”的工作理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湘潭大学研究生“文明寝室”评选活动,以鼓励广大研究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校研究生宿舍文化建设,提高研究生宿舍文明水平,加强研究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展现研究生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具体内容如下:
(一) 组织形式
以寝室为单位,由研究生院相关老师,各院系思政干事,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主席团成员,各院系分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组成评委会对研究生所有宿舍进行走访并评选考核。
(二) 评选时间及程序
1、
11月
10日
至15日各院系在本院系大力宣传,号召本单位研究生积极参与“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同时各院系思政干事及各分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对本单位研究生寝室进行走访检查并自评(自评表格见附件一)。
2、
11
月
16
日
,各院系向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上报本院参选“文明寝室”名单及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寝室自评表(电子版),并在上报寝室中推选一间寝室参与“最具人气寝室”的新浪微博网络投票评选,并附参评寝室照片一张(推荐表格见附件二)。
说明:混合寝室请各院系自行协商,如果出现重复上报寝室,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
11
月
17
日
至19日由研究生院相关老师和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主席团成员及各分会主席、书记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评寝室进行走访考察评比,并对未参评寝室进行抽查,随即将结果进行公示并予以表彰。“最具人气寝室”将在此期间同步开放新浪微博网络投票,选出得票最高的6间寝室。
4、公示名单后由评选委员再次对所有获奖寝室及不合格寝室进行走访检查。
(三)评选要求
1、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健康向上;本学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严格按照宿舍规定作息。
2、宿舍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和宿舍工作人员。
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室内厕所干净清洁、无异味、无脏垢、无积水、没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设施。
4、围绕“文明、节约、和谐、励志、尚学”的主旋律美化室内,营造高雅、和谐、美观的文化氛围,最好能体现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学生所在的院系文化或体现学生个性爱好的健康向上文化。
(四)文明寝室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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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卫生度
|
物品
摆放
|
寝室
气味
|
宿舍消防安全
|
寝室设计得分
|
他人
评价
|
所占比例(%)
|
30
|
15
|
8
|
10
|
25
|
12
|
说明;
1、寝室卫生度:满分30分 ①地面、窗户、玻璃干净度②厕所干净度③阳台干净度。要求:地面干净,墙角无杂物;窗户、玻璃、门无明显污渍;墙壁上无刻画涂抹;厕所干净清洁、无异味、无脏垢、无积水;阳台无大量灰尘,干净整洁。
2、物品摆放:满分15分 ①桌椅摆放整齐度②被褥折叠整齐度③床上物品摆放以及鞋等其他物品摆放整齐度。要求:桌椅摆放井然有序,桌面整洁无灰尘,桌上物品摆放合理美观;床上被褥折叠整齐。
3、寝室气味:满分8分,要求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
4、寝室消防安全:满分10分,要求寝室内无大功率电器(例:热得快、电饭煲等),无明火设施,出现上述任一情况则为零分。
5、寝室设计:满分25分,要求美观大方,健康向上,体现寝室自身特色,有创意。
6、他人评价:满分12分,通过走访寝室的左邻右舍和管理员处了解,①参评寝室成员是否存在在平时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吵闹、播放高音量音乐影响他人休息学习情况;②宿舍管理处有无晚归、违纪登记。
7、总分100分,最后成绩为各环节得分之和。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文明寝室”设一等奖20间、二等奖40间、三等奖60间,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个文明寝室分别奖励奖金300元、200元、100元和一面文明寝室流动旌旗;对“最具人气寝室”颁发获奖证书;评选出“文明寝室”院系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院系分别奖励奖金500元、300元、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办法说明
1、各院系在进行自评考核过程中务必客观公正,上报参选“文明寝室”名单同时上交本院系自评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研究生院将对自评考核评分表进行存档,对于考核不及格寝室,研究生院将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下一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上交的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对各院系寝室进行抽查,对于被抽查寝室和自评考核严重不相符的院系,研究生院将酌情减少或取消该院系年度评奖评优名额。
3、“文明寝室”评选成绩为各位评委打分平均值。
4、院系团体奖成绩=(1×参评宿舍数+2×三等奖宿舍数+3×二等奖宿舍数+4×一等奖宿舍数)÷本院系所有在校住宿研究生人数。
5、评选活动中评委将按院系抽查未上报寝室情况。
6、查寝中如发现寝室中存在电饭煲、热得快等违反学校宿舍规定的物品及其他重大违规现象,则取消该寝室“文明宿舍”评选及院系团体奖评选资格。
7、公示文明寝室获奖名单后,研究生院将会对获奖寝室、不合格寝室进行回访,对于抽查结果与参评结果不符的文明寝室,奖金只予以发放50%;对于不合格仍未整改的寝室,则全校通报批评。
(七)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于11月16日18:00 前将《2015年度湘潭大学研究生文明寝室自评表》(附件一)、《湘潭大院系系研究生“文明寝室”评比推荐表》(附件二)发送电子版至校研会邮箱(1690615748@qq.com)。
咨询电话:0731-58298040
联 系 人:孙和龙(15673262753)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5
年11
月9
日
附件一:湘潭大院系系研究生文明寝室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