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2015年下学期研究生学位课程
统考阶段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2015-2016年秋学期全校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于2015年1月11日进入统考阶段,现将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拒绝出示证件、未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2.参加考试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就坐。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3.请监考老师至少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好每堂学位课考试。
请大家严格遵守《湘潭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违纪处分行为,将予以违纪处分。
具体考试安排表见:
附件1:2015年下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统考阶段)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2:2015级博士与自然科学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安排表.doc
附件3:2015年下学期《数值分析》考试安排表 .xls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