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在校研究生及毕业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学生工作管理模式,根据学校党委会精神,决定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能转至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职能(含档案管理)转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会由校团委指导。截止今日,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接已基本完成,为提升工作效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及毕业研究生根据自身具体事项与对应部门联系,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学生工作部(处)
思想政治教育科 58292082
学生管理科 58292081
资助中心 58292704
学生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 58293556
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就业资源开发科 58292080
就业指导科 58292867
3、校团委
组织部、宣传部 58293435
特此告知。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