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及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与实践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夯实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省、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范围及要求
1.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所负责项目的研究年限填写中期报告书(见附件1)或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所负责项目的研究年限填写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或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相关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各院系初步审核本单位省、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汇总填写《教育教改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2.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及其他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应于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新办公楼A319室),联系电话:58298328。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教育教改项目检查情况汇总”为名打包发至zyxw@xtu.edu.cn邮箱。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到期项目未按时结题的将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省、校级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情况说明。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4、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教育教改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