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1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或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学院自主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批。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材料(一式十份)须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发送电子文档至zyxw@xtu.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