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15〕3号)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做到工作的准确无误,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须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在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除外)。
二、数据审核与报送的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业奖学金2020年数据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下载,仔细核查学籍异动、违纪处理、档案是否在校与奖学金等级等相关情况,认真填报本单位研究生的相关信息。确保单位奖学金总额不超标,奖学金等级异动有说明,务必准确无误的完成此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与报送工作。各学院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结果,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填写附件三《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三、审核与报送的截止时间
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21年10月16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名单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一和附件二)和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大楼A303室),电子版发送至14814889@qq.com,联系电话:58292690。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