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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9-2020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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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树立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志存高远,刻苦学习,勤奋科研,积极进取,学校决定进行2019-2020年度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一年以来表现优秀且在学年考核中鉴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正式注册的2018、2019级(含保留学籍等至2017年、2018年入学及硕博连读在学制内)全日制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评选条件及成果认定详见附件1

三、评选比例

1、评优指标分配详见件2

2、各学院初评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学院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对上一年度评上优秀分会的学院进行适度指标奖励。

3、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评选研究生会、团委干部、各学院研究生会、团总支部干部的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总数不超过全校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研究生干部可以选择学院评选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评选。

4、全校共评选10名三好研究生标兵。各学院从本院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者中择优推荐代表,(具体名额见附件)与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推荐的代表(不超过2名)差额评选产生。

四、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

 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从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三好研究生标兵,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三好研究生标兵按照材料和面试比例打分,各学院推荐的三好研究生标兵准备好PPT,从学术、科研、文体、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五分钟内的自我陈述,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三好研究生标兵进行评选。(具体形式根据疫情情况调整)

五、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得校级各类奖励的个人在全校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者荣誉证书。获奖研究生的奖状或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一存入个人档案。

六、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评选的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申请研究生于9月18日下午前5点30前将《评优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报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新办公楼A319)。

2、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干部由研究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并提交评优《登记表》,三好研究生标兵需要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在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中学院进行初评并公示三个工作日,于9月22日下午5:30前将有关材料(经学院签字盖章的《评优汇总名单》和《评优登记表》)报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新办公楼A319),《评优汇总名单》电子稿发至jyb@xtu.edu.cn,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七、评选要求

研究生评优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成立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评优小组,按照学院具体情况划分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评优为契机,开展榜样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一(评选条件及成果认定).doc

附件二(各学院评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三(三好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四(2019-2020年度评优汇总样表).xls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