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20〕24号)、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专家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任务。
2、必须是我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报送内容
1、上报新增专家
各学院组织新增专家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的要求,在《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进行补充,并在《专家信息汇总简表》(附件2)的备注栏注明“新增”。
2、在库专家信息更新与完善
请在库专家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要求,对本人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并在《专家信息汇总简表》(附件2)的备注栏注明“更新”。在库专家的《信息表》将由学位办单独分发到学院,由学院通知相关专家进行更新。
3、专家信息移除
对确实因为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愿再当评审专家的,请在《专家信息汇总简表》(附件2)的备注栏注明“删除”。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组织本学院专家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更新完善或增补,并于3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专家信息汇总简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和校对工作。
2、研究生院学位办汇总全校专家信息,审核后录入专家信息系统,并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专家库更新确认单》等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3、对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请相关学院做好协调,避免重复上报。
4、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家填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联系电话:58292840;
电子邮箱:xwb@xt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信息汇总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