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下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学院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1、申请对象:学院拟新聘为研究生导师的校内教师(含由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拟聘为我校研究生兼职导师的校外人员。
2、需提交的材料:拟新增导师填写《湘潭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按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准备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填写《湘潭大学导师信息采集模板》(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主页--导师队伍---“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材料及信息采集模板送交校学位办。
二、工程类别专业学位导师归队
各工程硕士培养学院将原工程硕士下设领域内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对照现有的7个专业学位工程类别进行归队,填写《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归队汇总表》于9月23日前交至校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