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34号)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已参加过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二、评选指标
评选10篇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140篇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70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70篇)(暂定),其中推荐70篇为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5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5篇)。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名额分配,由各学院自行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各学院应本着推优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根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附件1)自评出推荐论文,没有合适的可以不推。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推荐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自评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30%。经抽查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学位论文不予推选评优,学校将对应扣减推荐学院下一年申报指标。
四、日程安排
1、5月16日前,学院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按要求将评审纸质、电子材料整理后交至校学位办。
2、5月1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3、校学位办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出版物代替参评论文。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汇总申报。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附件3)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详见附件4)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数据库(dbf格式及xls格式)(附件4)。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出版物代替参评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汇总申报。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附件6)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六、其他事项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及已经批准为涉密学位论文的不参加评选。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