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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8:45

浏览次数:    作者:    编辑:黄利娜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湘潭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湘大教发〔202310号)等政策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修订教材。教材应与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匹配支撑。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2.申报教材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教材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学术学位研究生教材重点体现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新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重点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反应本专业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关键应用,突出案例分析与设计,鼓励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联合行业产业共同编写精品教材、案例教材,鼓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合作单位共同编写精品教材。

(二)申报要求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教材内容应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应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不得以学术著作、学术论文集、教学参考书等形式的成果代替教材。

3.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组建团队集体编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一支较为稳定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一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部出版教材。

4.编写人员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5.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领域教材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

各学院教师(教学团队)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至所在学院汇总审核:

1.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编写大纲(一式5份,与申报书合并装订);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一式1份);

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修订说明(一式5份);

3)修订大纲(一式5份,与申报书、修订说明合并装订);

4)原教材(2本);

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学院党委对申报材料的政治导向、对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功底、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查把关,同意后由学院公示推荐项目名单(含参编人员)3日。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资助

项目经费资助分为校级资助和校级自筹。校级资助项目由学校直接提供经费支持,计划立项5本左右,每本教材资助8万元左右;校级自筹项目从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合规经费资助。最终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根据申报和评审立项具体情况确定。立项教材经费拨付后,项目负责人凭教材出版发票、出版合同及样书报销。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二)项目中期检查

校级资助项目建设期最长2年。

立项1年后,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进展较慢的项目,学院应加强督促,确保能按时结题。

(三)项目结题要求

校级资助项目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并需在出版教材封面或适当位置标注“湘潭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拟合作出版单位应首选国内高水平出版社。申请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结项验收:出版后的教材2套(或样书1套及出版合同,待正式出版后再提交);从出版当年起,未来三年的年度使用计划,包括拟使用本教材的院校和专业、拟使用本教材的课程和预计学生数等。

校级资助项目建设期满,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取消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教材项目。

校级立项自筹项目的管理原则上由学院负责。学院应在验收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出版后的教材2套(或样书1套及出版合同,待正式出版后再提交)。

(四)其他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2.教材坚持凡编必审原则,具体审核要求和审核重点根据《湘潭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3.学院应对2021年立项的精品教材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分类培养、体现特色的原则,在统筹分析、广泛研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好本次研究生精品教材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黄利娜,王澜       联系电话:58298328

地  址:研究生院A305培养办  邮箱zyxwk@xtu.edu.cn


附件:1.湘潭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湘潭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湘潭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