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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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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68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课题研究,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2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和联合项目。一般项目面向我校2022级在读全日制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联合项目面向2022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202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如有附件材料,请连同申请书用白皮纹纸胶装),《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简表》(附件2,一式七份,正反两面打印)。其中,《申请书》须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院签署意见。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202355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排序后,填写《2023年度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签字),并将排序后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yk@xtu.edu.cn)。

3. 学校审核和评审。学校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出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拟推荐省级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 公示。对通过学校审定的申报项目及推荐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2.学校将从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择优推荐177项(其中企业联合项目不少于16项)参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3. 仅立项为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资助标准为0.5万元/项,推荐并被立项为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拟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最终根据上级下文确定)。

4.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合理安排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确因项目需要支出的相关经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5.优先支持研究生申报企业联合项目。鼓励学院依托合作的先进制造企业,尤其是与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相关的行业企业,积极支持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攻关并提出具体研究项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支持我校省级、校级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合作单位设立企业联合项目,鼓励进入基地培养的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项目,鼓励省级、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申报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学校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项目申报情况作为省级、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的条件之一。(注:申报校级联合项目的,申请书封面“联合企业”栏暂不盖章,但须在最后一页签署明确意见,被推荐为省级联合项目后,则须在该栏加盖联合企业公章)

 

联系人:黄老师,0731-58298328

 

附件:1.202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简表

3.2023年度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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