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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春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0:41

浏览次数:    作者:    编辑:沈景超

关于做好2024-2025春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4-2025春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注册。本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5222-223日。研究生应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返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23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欠费不能按时注册的研究生须督促其及时缴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及时缴费的办理缓交手续后办理注册。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考核与开题、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

2.课程成绩录入。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于20253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4-2025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做好研究生专业课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2024-2025春学期课程排课。本学期于2025224日正式上课。学院应于2025222日前依据《2025春学期公共课程表》(详情见附件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学期研究生的专业课排课,并提交纸质版《湘潭大学2024-2025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汇总表》(附件2)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根据最新校历,本学期第一周从2025217日起,截止日期为2025629日,共计19周。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可根据课程进度分别于10-11周、17-19周集中安排专业课程考试。

4、办理课程重、缓修。应提醒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导师按照培养方案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本学期需重修、缓考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课程重、缓(考)修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部)汇总审核后于202533日前交培养办,并要求相关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界面-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提交重(缓)修申请。

5、受理学籍异动。本学期研究生转导师、复学等学籍异动须于2025228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本学期转导师等事宜学院应提醒休学期已满、导师离职等情况的研究生及导师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研究生院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