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全校性公共课安排,各学院负责安排所属专业课。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计划。
2.开课计划:开课前请仔细阅读“系统开课排课注意事项”。核对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时、教师名称等相关信息。于1月16日前提交开课计划纸质版,盖章后交研究院培养办备案。
操作流程:教务管理-课程开课-选择所开课程-统计-导出数据打印盖章。
3.安排课表:请各学院于2月27日前根据学校公共课安排完成专业课表录入,按系统要求录入完整的排课信息,如系统提示存在“验证冲突”,需手动进行安排和调整,排除冲突因素。(非研究生院大楼为授课时间、地点的信息,可后续完善至“自定义”栏)
4.成绩录入: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放假前通知任课老师于1月31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同时请做好研究生专业课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课程或更改开课时间。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