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归档对象与资格审核及时间
1、归档对象,2025年12月批次,拟申请毕业(结业)的研究生。
2、毕业资格自检,拟申请毕业(结业)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确保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各项培养环节审核通过符合毕业(结业)条件。
3、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须在研究生进入答辩程序前及时收集整理,培养材料归档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
二、材料要求
1、各学院(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申请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培养材料清单见附件1)进行整理归档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2、毕业归档材料收集整理完成以后,根据学生申请类别提交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应提交(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纸质培养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且需严格按“附件”的学生类型、材料要求、材料顺序进行归档(“回形针”按材料分类装订、整套材料“蝴蝶夹”规整成一册)。
2、培养材料中需要研究生院意见或盖章,请学院(部)于2025年10月17日前,与研究生院预约时间统一办理盖章,其中“成绩单”须一式2份(一份由研究生院汇总归入学校档案,一份由学院(部)汇总归入个人档案)。
3、所有归档材料必须从系统中导出,且归档材料所填内容须与系统所填内容一致。各学院(部)研究生教务老师应督促学生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并进行审核。
4、学籍表系统导出后,使用彩色双面打印,盖章提交。
5、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研究生档案整理工作,切实检查好各类归档材料,确保培养材料符合归档要求。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1.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附件1)
2.湘潭大学拟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3.湘潭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