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及时间
1、归档对象为我校2023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
2、2023年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9日。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申请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拟毕业研究生的纸质培养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且需严格按学生类型、材料要求、材料顺序进行归档(各类学生培养材料清单见附件“1-5”)。拟申请结业的研究生需提交《湘潭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7”,(一式三份,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填写,相关人员签字学院盖章)。
2、所有归档材料必须从系统中导出,且归档材料所填内容需与系统所填内容一致。各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应督促学生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并进行审核。
3、各学院需根据学生类别分别填写提交《湘潭大学拟毕业(结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清点材料份数与拟毕业研究生人数是否一致,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1.湘潭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2.湘潭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湘潭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4.湘潭大学全日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5.湘潭大学在职春季班(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湘潭大学拟毕业(结业)研究生汇总表;
7.湘潭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