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6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6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及时间
1、归档对象为我校2023年6月拟毕业的研究生。
2、2023年6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申请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各类学生培养材料清单见附件1-5)。
二、注意事项
1、拟毕业研究生的纸质培养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且需严格按“附件”的学生类型、材料要求、材料顺序进行归档。拟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提交研究生结业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2、培养材料中需要研究生院意见或盖章,请学院提前与研究生院预约时间统一办理(其中,成绩单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盖“研究生院成绩章”后,学院存一份进学生个人档案,研究生院留一份进学籍档案)。
3、所有归档材料必须从系统中导出,且归档材料所填内容需与系统所填内容一致。各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应督促学生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并进行审核。
4、各学院需根据学生类别提交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见附件6。(请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5、为确保培养材料符合归档要求,减少返工。学院在材料收集齐全后与研究生院培养办预约时间,进行材料预审查。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1.湘潭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2.湘潭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湘潭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4.湘潭大学全日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5.湘潭大学在职春季班(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湘潭大学拟毕业研究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