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要求,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研究生案例库建设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抓手,本项目旨在通过案例库的建设与评选,为课程教学提供优秀案例,进一步带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申报条件
1.课程案例库建设申报课程须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必修课程或受益面较广的选修课程。同一门课程限报1个案例库。
2.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经历,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等产学研合作经验,掌握较好的行业企业资源,并能够持续跟踪、开发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鼓励吸收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
3.已立项校级及以上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但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程案例库编写要求
1.案例库内容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根据近年国内外企业、行业和社会的真实素材采编为主,编写过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符合客观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对专业学位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培养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2.案例库及入库案例要求。每个案例库建设标准至少应包含10个原创性案例,每个案例对应授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总学时应不少于10课时。
3.案例结构。案例的基本结构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素:案例标题、案例摘要、关键词、正文、结束语、思考题等(具体格式参考附件1)。因用途、使用主体等不同,其体例、格式、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案例的内容应包含背景、主题、细节、结果、评析等(也可参考其它学科领域较为成熟的案例模式组织编写)。
4.学术规范。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案例应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在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四、项目资助与管理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
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校级资助和校级自筹。校级资助项目由学校直接提供经费支持,拟立项资助8个案例标准库(10个案例/库),每个标准库资助5万元;校级自筹项目从学院、个人等合规经费资助。最终立项数量和具体资助标准以学校评审和立项公示为准。经费开支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由学校统一规划,学院主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建。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填报《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学院按照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限报2项的原则组织遴选(排序)推荐,于12月14日前将《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案例库”)《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k@xtu.edu.cn,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A305。校级自筹项目不受推荐限额限制。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中期检查
项目立项1年后,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本。对项目进展较慢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学校有权予以终止,取消其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在项目建设期,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
(四)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果提交:向研究生院提交完整的案例库(案例汇编),公开发表收录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案例教学评价:举行一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公开课,学院组织3名校内外同行专家听课,对教学效果进行书面评价,听课学生填写《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教学效果调查表》(见附件4)。各学院需将公开课举办时间地点提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成果展示:学校组织召开结项验收会,案例库成果以多媒体课件等形式予以展示。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
4.项目建设期满,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取消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其他
1.从2023年起,学校将从被校级及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收录或拟收录的案例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案例须符合省级申报要求)。
2.立项项目负责人在建设期内,均须配合学校开展与专业学位案例建设相关的专项工作。
3. 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编写规范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查看。
4.获2019年度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的项目中期检查与本次申报同步进行。
联系人:吴老师 黄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8328。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