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现拟对我校2023级、2024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级、2024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原则
各学院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按照《湘潭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选择拟调整领域,学院根据实际培养情况对研究生拟调整的专业领域进行审核把关。学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开展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湘潭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转入对应专业领域申请表》(下文简称“《申请表》”,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后,提交至导师、学位点和学院审核;《申请表》请各学院务必妥善保管至学生毕业离校。
2.学院对学生调整专业领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转入专业领域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申请表》于10月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A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yk@xtu.edu.cn,联系电话:0731-58292050。
3.研究生院对调整名单复核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学信网审核。
四、其他
学校面向2023级、2024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的调整工作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和学院认真考虑,慎重选择,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的学生,并做好相关记录,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未提交《申请表》的研究生默认为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