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22号)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已参加过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精神,坚持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鼓励推荐优秀专业学位论文,如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指标
评选10篇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130篇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82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48篇),其中推荐65篇为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41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24篇)。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校级评阅中评阅结果必须有一个及以上优秀,且无论文加送情况。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名额分配,由各学院(部)自评并排序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省教育厅组织评选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各学院(部)应本着推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湘潭大学202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附件1)和有关要求自评,并排序推荐,如没有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可以不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择优推荐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最终省级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30%。经抽查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学位论文不予推选评优,学校将对应扣减推荐学院(部)下一年申报指标。
四、日程安排
1.7月14日前,学院(部)完成自评和推荐,按要求将评审纸质、电子材料整理后交至校学位办。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3.校学位办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出版物代替参评论文。
(2)所有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汇总申报。
(4)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附件3)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详见附件4)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数据库(DBF格式及XLS格式)(附件4)。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出版物代替参评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汇总申报。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附件6)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六、其他事项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及已经批准为涉密学位论文的不参加评选,如需参评须进行脱密处理方可申报。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日
附件: 1.湘潭大学202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及推荐汇总表数据库标准
5.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6.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