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港澳台地区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2024年报考考生考试情况及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规划,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1.达到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所报考二级单位的复试考核,复试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日,详细安排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
2.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为“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后生成的11位报名号(必须为有效报名号),初始密码为完整的证件号码。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安排见各二级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籍)证明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含封面、个人信息页、学籍注册信息页)原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复试方式和内容
具体以二级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由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二级招生单位通知。
5.未参加复试或者未达到复试要求者,不予录取。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58292051。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1日
初试成绩情况
考生编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初试总分 |
105302024000001 |
张希雯 |
法学院 |
035102 法律(法学) |
67 |
105302024000002 |
王峻堡 |
法学院 |
030100 法学 |
99 |
附件1
代码 |
二级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731) |
029 |
法学院 |
黄老师 |
58293566 |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