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下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学院拟新聘为研究生导师的本校教师(含由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另:不接受未完成报到程序人员的申请);学院拟聘为我校研究生兼职导师的其他教学科研单位人员和实务部门人员。
二、申请条件
参见《湘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1号)(附件1)和《湘潭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考标准》(附件2)。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湘潭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湘潭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所填信息的证明材料一份。
2、已在其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人,填写《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各项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学院填写《湘潭大学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5、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认定表及信息汇总表送交校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湘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1号)
《湘潭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考标准》
湘潭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湘潭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
湘潭大学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