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更好服务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215号),我校将开展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 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应优先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
3. 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培养高校,共建单位应是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
4. 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须经湖南省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 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与“三高四新”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6.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7. 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8. 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省级基地科教融汇基地限额申报3个,产教融合基地限额5个。
各学院应对照立项建设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择优限额推荐不超过1个基地。
三、工作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
(1)《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一式一份);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我校2021、2022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另附)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包括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
4.研究生院将组织对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材料以及2021、2022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上一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报告进行评审鉴定会,申报2023年联合培养基地负责人须就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汇报。
联 系 人:黄利娜, 联系电话:0731-58298328
电子邮箱:zyxwk@xtu.edu.cn
附件:1.《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215号)
2.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4.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年度建设情况总结结告提纲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