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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湘潭大学和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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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湘潭大学和湖南省第届“优秀

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开展湘潭大学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和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具体要求见《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18〕8号)。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优秀研究生导师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成果显著。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成员结构合理、培养质量突出、培养模式特色鲜明。

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导师主要围绕师德师风、科研能力、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主要围绕师德师风、团队规模结构、团队特色、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选要求

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创新能力、培养质量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选数量

评选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8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最少不能低于3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4个,且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可自行申报,填报《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交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推荐(各类型推荐数不超过三项),填写《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

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不得同时作为优秀导师团队的负责人参评,但可以作为导师团队成员参评。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并作为团队负责人的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

获评湘潭大学首届和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或优秀导师团队的个人和团队不参加本次同类型的评选。

(二)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按照限额数确定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名单和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推选工作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申报者要据实填报有关内容,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导师团队系临时拼凑,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评上的撤销荣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围绕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确保推选质量。同时,推选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还要兼顾学科之间和老中青不同年龄阶段之间的平衡。

请各学院于4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提交材料有:《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联系人:孙瑜,王圣洁;

联系电话:58292840;  

电子邮箱:xwb@xtu.edu.cn

 

附件:1. 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

 2.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3.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4.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5.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