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第二十八届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申报者应为预计2023年毕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并且符合《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管理办法》(附件1)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与评选程序
1.硕士生校长奖申报由导师推荐,硕士生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和《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各学院按照分配的硕士生校长奖名额(附件2)组织评选,确定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名单,填写《第二十八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硕士生特等奖由各学院从硕士生优秀奖名单中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文件要求硕士生特等奖比例,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参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名额可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的总数,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
2.博士生特等奖、优秀奖申报由导师推荐,博士生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和《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参评。
3.博士生特等奖、优秀奖,硕士生特等奖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
三、科研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是指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湘潭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高级别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获得授权和登记号的知识产权成果,获得政府机构、学校、广泛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学术奖项)。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表》(附件三)(一份);《湘潭大学校长奖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十四份);《第二十八届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份),汇总表中注明推荐顺序。科研成果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初步审核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务必于4月24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研究生大楼A303),报送材料电子版以“××院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jyb@xt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292690。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