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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十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2:12

浏览次数:    作者:邝宇轩    编辑:

11月12日下午,湘潭大学第十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共管理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廖永安主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刘金刚以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21人参会。


会上,校学位办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欧定余就本批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33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169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议通过了全校各学科、专业共81份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廖永安指出,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标准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立法宗旨,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

廖永安强调,研究生教育肩负着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全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应当聚焦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行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培养单位应当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新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抓好研究生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工作。要强化有组织科研,支持研究生进课题组、实验室,支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等活动。要强化分类培养,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改革。要突出质量内核,切实发挥学位论文各环节质量监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