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院职责范围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法规和政策;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制订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3、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5、组织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6、组织学位点申报和学位点建设工作;
7、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范围
综合办公室
1、文件的草拟、收发、送阅和归档;
2、印章信件管理;
3、档案收集和整理;
4、研究生院会议准备、记录和纪要整理;检查、催办、督办各有关科室执行会议决定的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5、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发和管理;
6、对外联系和处理来信来访;
7、研究生院公务用车和用餐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8、有关信息收集和研究生院网络维护管理;
9、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
10、研究生院统计工作;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其他科室的协调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2、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编制和上报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目录;
4、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录取资格审查和录取上报工作;
5、制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原则,组织各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印制、组装、收发、评阅等工作;
6、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7、研究生入学档案归档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组织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
2、制定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3、研究生的高级别科研成果的奖励。
4、研究生精品课程与教学用书(省级、校级)的申报等各项管理工作。
5、联络学位与研究生教学督导团专家,发挥其督导功能,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组织实施教学评估。
6、检查研究生的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7、研究生培养材料的归档。
8、组织研究生的学位课统考、公共课试卷的管理和违纪处理。
9、研究生公共课的课程安排。
10、研究生转专业的登记、审批和发文。
11、研究生课程的调(停)课的管理。
12、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3、研究生学籍异动、负责研究生的电子注册。
14、研究生毕业证的发放与管理。
15、组织研究生校长奖评定与表彰。
16、审核各学院每学期开课计划并及时下达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17、研究生的选课。
18、负责订购和分发研究生的公共课教材以及教材费的管理。
19、负责研究生创新项目(省级、校级)的申报等各项管理工作。
2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1、拟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其有关规定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准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
3、组织审查学位申请者资格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4、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及信息报送
5、学位证书的管理
6、学位论文的抽检和匿名评审
7、寄送学位获得者的论文到有关部门
8、优秀学位论文推选
9、硕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管理
10、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11、学位点的评估工作
1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13、其它应当属于学位办的工作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1、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建立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各院系(中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
2、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研究生重大事件、安全稳定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校院研究生会工作。协助校团委做好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管理与发放工作。做好贫困研究生补助发放与贷款等扶助工作;
5、协助学工处和后勤部门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